原创 风云天下 情系天下事 2025年11月09日 10:32 陕西
吕梁山脉中段西麓,中阳县的群山曾是守护一方水土的天然屏障。如今,这座深陷全国十三个集中连片贫困区多年、靠煤炭工业脱贫的县城,正被煤矸石污染这一顽疾反复撕扯。央媒、京媒多轮曝光将问题推向风口浪尖,省市政府三令五申督促整改,然而山西桃园腾阳能源集团麾下两家煤矿依旧顶风违规排矸,县环保分局局长张元永对此置若罔闻,让“一泓清水入黄河”的庄严承诺在污染面前沦为空谈。
中阳县的发展轨迹,始终与煤炭紧密相连。改革开放后,煤炭、钢铁产业异军突起,让这片贫瘠的山区挣脱了贫困枷锁,却也埋下了生态隐患。作为煤炭开采的“副产品”,煤矸石产量通常占原煤产量的10%以上,本应按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但部分企业为节省成本,将环保责任抛诸脑后,随意倾倒填埋,让这座山城陷入“发展越快,污染越重”的困境。长期以来,当地群众饱受其害:耕地被矸石堆侵占,空气里弥漫着扬尘与有害气体,地下水安全更是岌岌可危,生态环境的恶化成为横亘在中阳县高质量发展路上的最大障碍。
2025年6月27日,央媒《中国新闻周刊》以《山西吕梁煤矸石倾倒乱象调查》为题,将中阳县的污染问题公之于众。报道直指煤矸石露天堆放的多重危害:自燃释放CO、SO₂等有毒气体污染大气,有害物质渗入水土威胁水资源安全,违规堆放导致林地受损、生态破坏,中阳县成为此次曝光的重点区域。这篇报道如同一颗重磅炸弹,迅速引发全社会关注,也得到了省、市两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6月29日,山西省长卢东亮紧急主持召开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典型案例整改工作推进会,将煤矸石污染治理列为重点任务;7月2日,《法治日报》再发深度报道《煤矸石倾倒乱象在山西吕梁为何能大行其道?》,进一步追问监管缺位问题,让中阳县的污染治理压力陡增;7月14日,副省长杨勤荣亲赴中阳县调研,实地推进生态修复与煤矸石污染治理工作;7月15日,吕梁市召开重点生态环境工作推进会,对煤基固废生态回填及修复治理等工作再部署、再强化。从省级到市级,一系列密集的行动传递出坚决整治污染的强烈信号,也让中阳县十三万父老乡亲燃起了修复生态、重见青山绿水的希望。
然而,期待中的整改并未如期而至。山西桃园腾阳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麾下的“山西吕梁中阳桃园鑫隆煤业有限公司”和“山西中阳桃园容大煤业有限公司”,在全省生态环保高压态势下,依然我行我素,顶风作案。
位于县城边东乔家沟的桃园鑫隆煤业,堪称“问题煤矿”的典型。这家桃园腾阳的独资企业近年来事故频发:此前曾因在附近沟渠违规倾倒煤矸石,导致村民爷孙俩进入沟渠捡拾夹带煤块时,因通风不畅煤气中毒双双殒命,最终以私了赔钱草草了事;2024年3月11日,该矿井下煤仓发生较大溃仓事故,造成7人遇难的惨痛后果。接连的安全事故与生命代价,并未让企业吸取教训。多年来,鑫隆煤业将坑口洗煤产生的煤矸石,持续运输至山上枣庄自然村的黄土沟渠,完全无视国家及山西省关于固体废物处理的相关规范,仅用推土机铲土简单掩埋,将环保法规彻底踩在脚下。
而位于中阳县金罗镇舍窠村的桃园容大煤业,同样存在严重违规排矸问题。这家由桃园腾阳控股51%、张吉年持股49%的煤矿,将煤矸石处理业务交给张吉年的小舅子承包。据知情人士透露,该矿的煤矸石处理始终在夜间秘密进行,运输车辆将矸石倾倒至舍窠村一处沟渠后,挖机随即跟进掩埋,全程规避监管,形成了一条“夜间倾倒、就地掩埋”的违规链条。
两家煤矿的行为,早已触碰了环保法规的红线。2021年7月1日实施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明确规定,贮存场、填埋场禁止选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及江河最高水位线以下滩地等区域,且必须配备防渗系统、渗滤液收集导排系统、雨污分流系统等全套环保设施,环境评估批复更是前置必备条件;《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要求矸石堆层厚度不超过2米,覆土厚度不低于0.5米;《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六条也明确,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单位必须建设防渗漏、防流失、防扬散设施并定期维护。更值得注意的是,两家煤矿均位于吕梁三川河的干流南川河、东川河流域,其违规倾倒行为直接威胁着黄河支流的生态安全。然而,这些刚性的环保标准在桃园腾阳集团旗下两煤矿面前,俨然成为一纸空文。

企业如此猖獗,背后是监管部门的严重缺位。作为负责当地生态环境保护的核心部门,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中阳分局(注:根据吕梁市政府公开信息,张元永为该局法定代表人、局长),本应是生态防线的“守门人”,却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对舆论监督置若罔闻。

2025年10月24日,山西官媒记者就两家煤矿违规排矸问题前往中阳县环保分局了解情况,多次拨打局长张元永的电话均无人接听。当记者赶赴分局办公楼层,与张元永迎面相遇后,其仍拒绝接听电话,面对记者的身份说明,张元永仅怒气冲冲地丢下一句“有什么事与办公室对接”,便不再理会。记者留下情况反映材料返回省城后,中阳县环保分局始终未给出任何回应。
10月27日,记者再次通过短信向张元永局长提出三项明确询问:鑫隆、容大两煤业是否存在违规排矸问题?违规排矸始于何时?该局已采取哪些整改措施?令人意外的是,短信发出当日,记者接到的并非环保分局的官方回复,而是自称桃园腾阳公司人员的电话,提出“见面处理”,记者按采访规程予以拒绝。直至11月5日,一名自称中阳县环保分局工作人员的人才用手机致电记者,含糊其辞地表示“桃园腾阳两煤业公司有第三方排矸环评手续”,试图掩盖企业违规事实。
这一说法显然站不住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规定,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不得擅自倾倒;《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也要求,煤矸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需密闭贮存或设置严密围挡并有效覆盖。而从记者实地拍摄的图片来看,桃园腾阳旗下两煤矿的排矸现场,既无防渗、渗滤液收集等必备设施,也未采取任何防扬尘措施,与环保分局所称的“合规手续”严重不符。这种“忽悠公众”的辩解,恰恰暴露了监管部门履职不力、欲盖弥彰的事实。
事实上,中阳县的煤矸石污染治理并非没有先例可循。2024年8月,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就曾对中阳县明源选煤厂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认定该厂在南焉村委张家焉村石匣子荒沟内倾倒732吨煤矸石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责令其将矸石转移至合规场所无害化处置,并依法处以罚款 。同样的违法行为,明源选煤厂已被依法查处,而桃园腾阳旗下两煤矿却能长期违规排污,背后的监管失衡令人深思。
煤矸石违规倾倒的危害,在2024年秋季的阴雨中彻底暴露。10月30日,《新京报》报道了中阳县南川河一支流流出“黄水”的事件,中阳县环保分局工作人员现场确认,这些黄色废水正是雨水浸入煤矸石层后,经氧化渗漏形成的污染水体。这一事件并非偶然,而是长期违规填埋、环保设施缺失的必然结果。煤矸石中含有的多种微量重金属元素,经雨水淋蚀后会形成酸性废水,不仅污染土壤和地表水,还会渗透至地下水层,对当地水资源造成永久性破坏;大量矸石堆放不仅占用宝贵的土地资源,还会导致周边耕地贫瘠化,无法正常耕种;而露天堆放的矸石产生的扬尘,以及自燃释放的有害气体,更是时刻威胁着当地居民的身体健康,导致周边树木生长缓慢、农作物减产甚至死亡。更严重的是,山区沟渠内的矸石堆在暴雨季节极易引发崩塌、滑移,甚至诱发泥石流,给下游农田、村庄和人员安全带来巨大隐患。
从央媒曝光到省级督办,从群众期盼到舆论追问,中阳县的煤矸石污染问题早已不是“萌芽状态”,而是演变成系统性、顽固性的生态顽疾。桃园腾阳旗下两煤矿之所以敢公然挑战法律与监管权威,核心在于企业环保意识淡薄、逐利本性作祟,而深层次原因则是监管部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中阳县环保分局局长张元永面对记者采访时的拒斥推诿,面对违规事实时的敷衍塞责,让监管防线彻底失守,也让“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在中阳县沦为口号。
生态环境保护是不可逾越的红线,法律尊严不容肆意践踏。中阳县煤矸石污染治理,不能再停留在“曝光后表态、督促后应付”的层面。相关部门必须拿出“零容忍”的态度,采取“动真格”的举措:一方面要立即对桃园腾阳旗下两煤矿的违规行为立案调查,依法从严从重处罚,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坚决予以停业关闭,追究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要严肃追责问责,彻查中阳县环保分局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问题,追问张元永局长为何对违规行为置若罔闻、对舆论监督拒不回应,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深层次问题,以问责倒逼监管责任落实。
同时,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全县煤炭企业的固体废物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规范处置流程,完善环保设施,加强日常巡查与夜间突击检查,杜绝“白天停、晚上排”的偷排乱象;要畅通群众监督与舆论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热线与曝光平台,让污染行为无处遁形;更要坚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推动煤炭产业转型升级,探索煤矸石资源化利用路径,从根本上解决污染问题。
中阳县的群山见证了脱贫攻坚的艰辛,也不应承受污染肆虐的伤痛。“一泓清水入黄河”的山水工程,不是写在文件里的空洞承诺,而是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子孙后代福祉的民生工程。希望此次曝光能真正唤醒当地的责任与担当,以铁腕治污守护生态家园,以实际行动回应社会关切,让中阳县的山重新变绿、水重新变清,给十三万父老乡亲一个满意的交代。